托保
横滨式托保(按月托保)
横滨市外在住的幼儿按月托保时也可参照横滨式托保
托保时间
托保时间
星期 | 托保 | 教育时间 | 托保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一~五 | 7:30~9:30 | 9:30~14:00 | 14:00~18:30 | |
六 | 7:30~15:30(托保) |
※星期六的下午需要托保时,请给幼儿带上午饭。
※暑假等长假期间也同样实施托保:
星期一~星期五:7:30~18:30;星期六: 7:30~15:30
适用对象
- 居住于横滨市内,同时被横滨市认定为“设施利用补助认定”的幼儿。
- 未被认定的幼儿,父母双方从业时间为「每月48小时以上64小时以内」,并满足以下利用条件的幼儿。此类情况,需要向幼儿园提交证明资料(工作证明书等)。
认定标准
- 母亲分娩的前后8周。
- 家长因病或有身体障碍而难以照顾幼儿时。
- 家长因病而住院达一个月以上,或在家保养时(须要每周到医院一次)。
- 家长因照料病人或残疾人而难以照顾幼儿时。
- 因自家或近邻失火而要进行修复工程。
- 其他。
费用
每月9,000日元(包含点心费)(可申请免费)
临时托保
托保时间
星期一~星期五:14:00~17:00; 星期六:9:30~15:30
- ・星期六的下午需要托保时,请给幼儿带上午饭。
- ・暑假等长假期间:星期一~星期五→9:30~17:00; 星期六→9:30~15:30
- ・早上不能临时托保。
费用
1小时300日元 (请购买“临时保育票”,此费用已包含点心费)
※若托保时间超过15分钟,则需加付1小时费用。